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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三部委答问
日期:2008-04-18   阅读:   来源:   作者:
    日前,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实施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便于大家理解实施条例有关内容,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背景: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施行,有必要制定实施条例,对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进一步细化,并与企业所得税法同步施行。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就送审稿征求了全国人大相关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并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内、外资企业和专家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对送审稿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草案)》,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国务院令形式公布施行。
两税合一在即银行股将撑起明年行情的半边天
    市场分析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草案)》的通过标志着市场期待已久的"两税合一"将正式于明年1月1日启航,这对目前低迷的股市构成特大利好,其中最受益的银行股将撑起明年行情的半边天。近期尤其是昨日银行股的暴跌可能是机构故意打压行为。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草案)》。市场分析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草案)》的通过标志着市场期待已久的"两税合一"将正式于明年1月1日启航,这对目前低迷的股市构成特大利好,其中最受益的银行股将撑起明年行情的半边天。近期尤其是昨日银行股的暴跌可能是机构故意打压行为。
  银行业受益最多
    尽管"两税合一"的实施对上市公司整体而言是利好,但对不同行业的利好程度有差异,对部分行业甚至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就名义税率的调整来看,分析人士普遍认为,银行、饮料(尤其是白酒)、通信、钢铁、煤炭、造纸、石化、商贸、房地产等实际税负高于25%的行业,其税负在新税法下的下降空间较大,并将带来税后利润的大幅增长,尤其是银行业受益最大。此前,有券商报告指出,"两税合一"对银行股每股收益的平均影响将达到12%。报告认为,2008年开始"两税合一",企业所得税率由原来的33%降低到25%,同时扩大了税前扣除项的范围,减少了税基。这将从明年开始有效降低各家银行的有效税率。但由于采用债务法计算所得税,各家银行将于今年将一次性调整递延税款,对今年利润产生一定影响。2006年底,除了工行递延税项为负债外,其余上市银行递延税项均为资产,在所得税率下降情况下,调回递延资产将减少净利润。在上市银行中,中信银行最受益于税率降低,其次是浦发银行,但是考虑了递延税项调整的影响后,工行净利润增加比例最大,其有效税率下降幅度最为明显,兴业银行有效税率最低,浦发银行和深发展的有效税率有所上升。2008年以后,受益于"两税合一"和工资税前抵扣优惠,各家银行的有效税率都将明显降低。
    银行股撑起明年行情的半边天
    不久前在由国内有影响力的证券研究人员选出的2008年20只"牛股"中,银行股占了8席。其理由除了"两税合一"带来的收益大增外,就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了一个资本裂变的时代,这是一次绝版的机会,而其中受益最大的就是银行股。
    华林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刘勘指出,2008年奥运会的到来也是银行股上涨的巨大机遇。"悉尼奥运会时,我们便发现银行股的涨幅最大,因为人们出国看奥运会时最需要刷卡消费,因此明年在这个热门背景下也会为银行股上涨添力不少"。(蠡清新快报)
  两税合一利好明年业绩 银行饮料业受益更多
    今年3月16日审议通过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即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两税合一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近。据本报信息数据中心统计,以今年中报披露信息为准,两市共有680家公司的名义所得税率高于25%。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新的所得税法实施后,税率的降低将使明年国内上市公司的业绩更加值得期待。
    内资企业净利提高一成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改变过去内外资企业税率差异化的做法,用一部新的法律取代过去的两部所得税法律法规,在税率、税基等方面做到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新法取消了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内、外资企业法定税率统一为25%,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前扣除项也将统一。
    对于内资上市公司而言,两税合并将增加上市公司的税后净利。一方面,大部分内资上市公司的名义所得税税率将由33%调低至25%;同时,税前抵扣项目的调整,将降低内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使税基缩小。这两个变量的减少导致企业应缴所得税税额减少,从而使企业税后净利增加。
    平安证券分析师认为,目前国内A股市场上市公司实际所得税税负的平均水平高于两税合并后25%的名义税率,若不考虑税收优惠因素影响,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下降将使企业税后净利提高11.94%。
    "两税合并总体上提高了内资企业的竞争力,特别是对于那些和外资企业属于竞争性关系的内资企业而言,新税法很明显地增加了这类企业的盈利率。"东海证券分析师聂辉华如此评价。
    银行饮料业受益更多
    尽管两税合一的实施对上市公司整体而言是利好,但对不同行业的利好程度有差异,对部分行业甚至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就名义税率的调整来看,分析人士普遍认为,银行、饮料(尤其是白酒)、通信、钢铁、煤炭、造纸、石化、商贸、房地产等实际税负高于25%的行业,其税负在新税法下的下降空间较大,并将带来税后利润的大幅增长;而造纸、电力、医药生物、纺织服装、汽车、家电、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等税负接近或低于25%的行业,将难以从名义税率的调整中受益。(中国证券报)
解读:两税统一给企业和引进外资带来的影响
正在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即将提交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获得了会外各界的高度关注。根据提交审议的草案,内资、外资企业将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新税率确定为25%。详细>>
代表委员审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9日,出席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对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和讨论。
    代表委员们表示,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是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创造企业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非常必要,非常及时。
== 两税统一带来的影响 ==
记者第一时间听取企业界代表委员的反应:两税统一给企业带来什么
    “这对国企是个大利好。”全国人大代表、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蔡鸿生认为,内外资企业统一所得税率,可以使内外资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始竞争。
    目前,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上海通用和上海大众都是合资公司。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陈虹认为,所得税税率的调整对它们影响不会太大。
    全国人大代表、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说,“两税合一”对广大民营企业而言是个重大利好消息。它不仅会降低民营企业的名义税负和实际税负,有利于民营企业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而且也有利于树立民营企业的信心。更多 >>
代表专家热议两税合并对吸引外资影响:不会对吸引外资产生大影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不同所有制企业都实行同一个税率。这意味着与以前相比,内资企业所上缴的企业所得税率将有所降低,而外资企业将有所提高。如此,吸引外资是否会下滑,吸引外资将发生哪些变化?
* 税率增加8个百分点不会引发外资外流
* 引资质量将有提高
* 可带动国内新兴产业发展
港澳代表委员看好企业所得税法对经济整体推动作用
    “我认为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调整,符合国家经济的现实状况,也具备了实施条件。”来自澳门的全国人大代表刘艺良看好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国经济的整体推动作用。
3月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拟对境内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所得税税率,这是我国税制的一项重大变革。
    翻阅12页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其中清晰地传递出了5大信号。
    两税统一:内外资企业将站在同一条起跑线
    草案将对内、外资两种类型企业实行同一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统一设为25%。
    从20世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为吸引外资、发展经济,我国政府对外资企业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虽均为33%,但在实施中,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5%左右,内资企业高于外资企业近10个百分点。
    “面临的市场都一样,税率却不相同,造成内、外资两种企业之间税负不平、苦乐不均。”陕西佳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私营协会副会长吕建中委员说,“近年来国内企业要求统一税收待遇、公平竞争的呼声较高。”
    与此同时,现行内资税法、外资税法实施已10多年,中国经济社会情况和国际经济融合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针对新情况及时完善这一制度。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8日就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作说明时表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继续采取内资、外资企业不同的税收政策,将影响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
    “对这个法,国内企业界盼了多年,我们终于将和外企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了。”吉林白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国风代表说,“这有利于为各类企业竞争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税率25%:在国际上适中偏低
    新税率确定为25%,这比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33%低了8个百分点。“这相当于给实行33%税率的企业,每年增加了8%的利润。”陈国风代表说。
    税率设为25%高不高?从国际数据来看,这一税率处于适中偏低的水平。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国内企业竞争力,而且也有助于继续吸引外商来华投资。
    相关财政数据显示,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8.6%;其中日本税率为39.5%,美国税率为39.3%,德国为38.9%。
    从我国周边18个国家(地区)来看,其平均税率也为26.7%,高于草案中提出的税率25%的水平。
    国家财力可控:近千亿元企业利润得以调整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交纳的最重要税种之一,税率的调整将直接影响着企业上千亿元的利润。
    按照25%的税率,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由名义税率33%均降低了8个百分点。不过,由于一些外资企业原来可以享受24%或15%的低税率优惠,从而使其交纳的税率分别上升了1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而众多内资企业可享受到新税率的实惠。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财政的一大重要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06年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在内,企业所得税共完成7081亿元,增长28.5%,增收1570亿元。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表示,如果2008年开始新税法,与现行税法的口径相比,财政将减收约930亿元。据测算,内资企业可少交纳约1340亿元,而外资企业要多交约410亿元。
    “这是国家给了企业实惠,给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全国人大代表谭徽在说,“我国财政收入2006年已达到3.93万亿元,930亿元的减收,不会给我国财政造成大的负担。”
    设立5年过渡期:新税率不会给吸引外资带来大影响
    外资企业所得税提高后,会不会给我国吸引外资带来大的影响?
    “外资企业现在更看重中国广阔的市场和经济发展前景,几个百分点的税率上调,不会影响它们进入中国的信心。”全国人大代表黄玮说,“小的影响或许存在,但这也更加有利于提高吸引外资的质量和优化结构。”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为照顾部分老企业适应新的税率环境,特地规定可给予过渡性照顾:按现行税法的规定享受15%和24%等低税率优惠的老企业,按照国务院规定,可在新法实施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25%的税率。
    根据法律草案,在经济特区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享受过渡性优惠。
    财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由于目前只有在经济特区和一部分经济开发区内的外资企业才能享受24%或15%的优惠税率,因此对于那些实际执行33%名义税率的外资企业来说,实行25%的新税率是真正降低了税负。
    发挥杠杆作用:税收优惠向高科技、环保等企业倾斜
    税收,是调整企业利润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一个有力杠杆。草案采取了五种方式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重点向高科技、环保等企业倾斜。
    草案指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扩大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以及企业投资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
    根据草案,原有税法中对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将得以保留;对劳服企业、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直接减免税政策采取替代性优惠政策。
    另外,根据此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草案特地增加了“企业从事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和“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享受减免税优惠等方面的内容,充分体现了国家鼓励环境保护和技术进步的政策精神。
企业所得税法将统一税率 外资房企优惠将终结
    在此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进行审议的草案中,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也极为引人关注。这部法律草案因统一了中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直接牵扯到了国内外各界企业的利益。此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企业所得税法审议通过,最快也要到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外资房产企业所享受的优惠税率的美好时光将告终结。
    聚焦企业所得税法:最早有望2008年1月1日实施
    29日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55票赞成,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高票决定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会后认为,该法明年一旦通过,最早有望于2008年1月1日实施。
    关注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24日开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了旨在统一不同类型企业税收标准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根据草案,内资、外资企业将实行统一的25%的企业所得税率。
    聚焦企业所得税法草案:5年过渡期照顾老企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4日对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进行了审议。根据该草案,对新税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给予过渡性照顾。
    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聚焦:内外资迎来"两法合并"
    旨在将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两法合并”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24日正式提交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首次审议。这意味着我国内资企业距离和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新时代已不再遥远。 
    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引入"居民、非居民企业"概念
    24日在北京开幕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旨在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按照国际通行做法,该草案首次引入了“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概念对纳税人加以区分。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车玉明、裘立华、王勉)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正在热议之中,但许多人大代表认为这部法将对中国社会产生众多影响,其中一条就是将为中国培育更多的“慈善家”。
    “我都连续提了两年议案了,终于看到了这一条,这对中国的慈善事业将是个重大突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副省长盛昌黎在审议《草案》时说。
    盛昌黎所说的一条就是《草案》第二章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也就是说,这条法律改变了以前就是你做慈善还要缴纳税收的不合理情况。”盛昌黎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治委员会委员沈春耀认为,这条政策有利于中国建立“第三次分配”制度,并且这10%的额度也已接近国际标准。
    所谓的“第三次分配”,就是社会财富通过市场交易的第一次分配、政府通过税收调节分配的第二次分配之后,通过多种途径和多种方式的捐助活动,实行第三次分配,许多富人的财产被直接或间接地转移到了穷人手中。“第三次分配有利于缩小中国正在加大的贫富差距。”
    沈春耀说,由于第三次分配是人们自觉自愿的一种捐赠,它带来的影响不仅是经济的,而且还有社会与政治的,因而发挥了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无法替代的作用。当前,由于税赋过重,许多中国富翁并不愿意捐钱。
    据统计,目前中国社会公益资源投入仅为国民收入总额的0.1%,而在发达国家一般都在8%到10%。2005年民政部直接接受社会捐赠30亿元人民币,加上其他社会慈善组织接受的捐赠款,共约60多亿元人民币。而美国的捐赠款每年都在2000亿到3000亿美元之间。
    另据中华慈善总会统计,中国每年的捐赠大约75%来自境外,15%来自国内富人,10%来自平民百姓,中国国有企业参与捐赠慈善事业的只占1%。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长赵林中认为:“这一条款是合理的避税方法,我相信中国的富翁肯定会愿意出钱买个‘好名声’。”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顾钱江 马杰)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斯蒂格利茨8日在此间说,中国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一个正确的方向,将推动经济增长从出口导向转为内需导向。
    斯蒂格利茨是在中国人民大学发表演讲时说这番话的。他说,中国过去给予外资企业比内资企业低得多的优惠税率,这对内资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两税合一,有助于中国从出口导向政策中解放出来。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8日起开始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拟取消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对内外资企业统一实行25%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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